教师平台

忘记登录密码?
登录
首页
校园概况
学校简介
校长寄语
机构设置
管理制度
学校荣誉
十周年总结大会
校园新闻
通知公告
领导关怀
校园活动
教育新闻
家长学校
教学管理
计划总结
教学研究
课改天地
教学经验分享
教学检查
德育天地
规章制度
走进文明
家长学校
安全教育
班级文化
学生风采
升旗
校园生活
校园活动
团队活动
社团活动
综合活动
后勤服务
成绩查询
联系我们
教师风采录
优秀作文选刊
急救科普
青苗守护
更多菜单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校园新闻 通知公告
官网首页
通知公告 领导关怀 校园活动 教育新闻 家长学校
实验学校一年级初审通过的学生现场验证温馨提示
2025-08-07
小学部教导处
阅读数:80
背景音乐

     一年级初审通过的学生家长,请于8月8日上午8时——11时,下午3时——5时到实验学校启智楼一(3)班、一(5)班现场验证。

     一.黄家庄、新义庄户口学生,只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孩子页、户主页、父母页)。

      二.片内各小区居住人员,分情况提供:

      1.有房产证、网签合同的学生提供户口本、房产证/网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孩子页、户主页、父母页。房产证复印有房产证号及房主姓名页。网签合同全部复印。)上述提供材料必须能说明学生和监护人之间的房产户籍关系。

      2.没有房产证/网签合同的学生需提供户口本、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银行流水,水电物业费票据等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孩子页、户主页、父母页。购房合同全部复印。其他证明材料全部复印)。  银行流水、水电物业费等票据若不能全提供,也务必有一项能证明是房屋所有人房子的证据。

      3.报名平台下载打印的学生信息表。

      三、外县市的还需提供居住证或居住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需装入标准档案袋中,原件验证后当即可带回。

0
觉得文章不错就点个赞吧! 已赞
返回学校官网
查看详情
精选评论
1-10 of 704 项目
  • 上一页
  • 1
  • 下一页
  • GO
非公开文章
非本校不可阅读
可能是以下问题造成:
① 非公开文章不支持在电脑浏览器打开,在浏览器打开统一显示无权限
② 您非本校,无权查看,请联系学校老师将您添加到学校成员
有疑问请点击联系客服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邮电北街与和平路交口西北
学校邮箱:xlsyxx2013@163.com
联系电话:0311-88519598
微信公众号
新乐市实验学校
发送
新乐市实验学校 版权所有 冀ICP备20001741号-1
广东全通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
1
点击  ,再点击转发
将文章转发到班级群
师生阅读率